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检测化妆品中禁用物质 福建省有了最新检测方法

www.fjsen.com 2013-03-22 06:57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1日从省质监局质检院获悉,由该院主持承担的国家质检总局科研项目——“化妆品中禁用物质乙二醇醚类检测方法研究”日前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据了解,乙二醇醚类物质溶解性比较好,在化妆品中添加此类物质,可以促进化妆品中的活性成分被皮肤吸收。同时,长期接触此类物质将对人体肝脏、血液系统、生殖系统等造成损害,甚至导致癌变。

省质监局质检院食品所色谱室主任游飞明说,乙二醇醚类物质属于《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禁用物质,但此前国内外尚没有对此类物质的标准检测方法。

据悉,该项目提出的检测方法,具有简便、快捷、准确等特点,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该项目填补了国内化妆品中乙二醇醚类物质标准检测方法的空白。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