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省即日起严查餐饮单位非法食品添加

www.fjsen.com 2013-03-22 11:44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全省即日起严查餐饮单位非法食品添加

所用添加剂须在菜单标明

早报讯 (记者赖劲松)即日起至6月份,我省各级卫生部门将明察暗访严打餐饮服务环节的非法食品添加。昨日,省卫生厅印发《福建省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紧急通知》称,将对各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欢迎并将奖励举报人员。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部门督促企业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的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4月底之前要完成辖区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凡未及时备案或未及时公示而使用的,要责令其进行整改。

同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暗查暗访的力度,充分掌握真实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行业内长期存在的所谓“潜规则”。对排查中掌握的存在较大隐患的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开展经常性和突击性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卤制品、熟肉制品、面制品等的抽检,提高抽检频次,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

省卫生厅强调,将对各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有案不移。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