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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两级法院全力推进“司法进社区”活动

www.fjsen.com 2013-03-22 15:0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让“法援”与“情援”携手共进——泉州市两级法院全力推进“司法进社区”活动

东南网-法制今报3月22日讯(记者 叶永坚 黄杰 通讯员 蔡崇谋)

在生活中,遇到麻烦或纠纷怎么办?相信大多群众都会先咨询法律界人士或相关部门,然后再通过法律的方式进行维权,这无形之中增加了许多的麻烦。2009年底,泉州市两级法院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创“法官进社区”司法品牌,为社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司法服务,为群众解决了这一麻烦事。

自今年1月19日我省法院启动“司法进社区”活动以来,泉州市两级法院积极响应,全力推进“司法进社区”活动,为社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司法服务。活动通过在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推行“无讼”理念,把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萌芽状态,逐步建成司法引导与社区自治相结合、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承担的社会管理创新机制。这不仅仅让群众不出社区就能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更让群众学会了如何维权,真正实现让当事双方达到“共赢”的效果。

3月6日下午4时,泉州鲤城区临江街道新桥社区办公室热闹非凡,民间借贷纠纷案当事人郭某的儿子小郭和陈某等其他9名当事人早早就守候在办公室,等待着泉州市鲤城法院社区法官前来回访了解该法院执结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情况。当法官刚步入办公室,小郭就含着泪水紧紧握住法官的手,不停地说道:“感谢,感谢你们能够为民着想啊!”

原来,早在几年前,郭某就欠下陈某等9人数十万元民间借贷。陈某等人通过社区法官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后,便将郭某告上法庭,并胜诉。但是郭某躲避执行下落不明,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是一套房产,陈某等人随即申请了强制执行。前往执行的社区法官黄程越发现,郭某名下的房产现由其儿子小郭夫妇居住着,而小郭夫妇经济又十分困难,且均有重疾不能工作,全靠社会救济。

“如果贸然采取强制腾空措施,将导致他俩无房住。但若不执行,债主大都年老,所借款系多年积蓄,会导致老来无所养。”执行陷入两难之中。为了制定一个让双方都满意的执行方案,黄程越与郭某所在辖区的社区书记多方协调,帮小郭申请了廉租房补贴,并说服社区同意将所托管的一处房产租给小郭夫妇居住。房产腾空后,依法拍卖所得偿还了申请人。

这样的处理,让当事双方都竖起大拇指赞道:“非常公道。”尤其是小郭夫妇,他们原以为自己会没房住,没想到法官为他们考虑得这么周全。他们虽是被执行人家属,但也对法官心存感激。

“若不是鲤城区法院的法官到我们社区来,向我们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我们根本不会想到可以向法官们反映实际困难,并为我们解决后顾之忧,事情可能就不会有这样好的结局。”小郭感慨地说。

如今,泉州市两级法院的法官们在执行各类案件时不再一味追求结案了事,让案件当事双方“共赢”,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是在设身处地地在为民办实事,这是泉州市两级法院的法官们所共同追求的。

新桥社区党支部书记郭毓锋告诉记者:“居民不太了解法律知识,以往居民遇到民事案件都要往法院跑,自从有了“法官进社区”工作平台,法院会定期派法官下来,对居民遇到的纠纷、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调解、处理,利用社区的渠道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距离;同时也弥补了社区居民在调解纠纷中遇到的法律欠缺。”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泉州市两级法院领导下基层走访群众就达到190余人次,带案下访超百人次;全市法院还依托审判信息联络点、人民调解工作室、驻村(企)法官工作室、法官兼村官等工作平台,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90件。

泉州市两级法院正是秉承“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的理念,让群众近距离地直观审判、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积极参与到司法活动中,保证了司法审判的公平、公开、公正进行,进一步践行为民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不断强化“法官进社区”司法品牌,真正收到法律权威、民众利益多方共赢的效果。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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