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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提至10万元

www.fjsen.com 2013-03-23 08:05  储白珊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普通门诊补偿比例70%以上,大病保障新添14类新生儿出生即参合,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合费用

东南网-福建日报3月23日讯

(记者 储白珊)今年福建省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乡级、县级、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分别不低于90%、75%、45%;提高普通门诊补偿比例,原则上达70%以上。这是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2013年新农合工作的意见》明确的。

根据意见,今年我省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起,政府补助280元起,个人缴费60元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以设区市为单位的统一补偿方案,逐步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所有县(市、区)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推开普通门诊统筹和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工作。结合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稳妥开展村级普通门诊新农合补偿工作。

大病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在全面开展儿童白血病等8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等14类大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使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到22类。其中终末期肾病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80%。完善大病补充补偿方案,原则上将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大病补充补偿的起付线,力争补偿比例达到7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将大病补充补偿业务交商业保险机构经办。

从4月起,凡父母一方或双方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合费用。在保障年度内,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或父亲一方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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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新增14类大病保障

涵盖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等疾病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23日讯(记者 章微)昨日,省卫生厅消息,今年我省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40元,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等14类大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畴。此外,从2013年4月起,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日前,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2013年新农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3年我省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4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280元,个人缴费不低于6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0万元,乡级、县级、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分别不低于90%、75%、45%。

今年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等14类大病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使重大疾病保障病种达到22类。其中,终末期肾病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80%。

《意见》同时对新生儿参合做出明确规定:从2013年4月起,凡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合费用。在新农合保障年度内,自动纳入新农合制度的新生儿、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或父亲一方合并计算,直至当地一人最高封顶线。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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