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保姆乘东家搬家偷走项链 恶性不改偷戒指被抓

www.fjsen.com 2013-03-29 20:4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29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 通讯员 上渡综)保姆庄某趁东家搬家顺手牵羊偷白金项链,后由因东家将房间出租,自己无地租住,怀恨在心,乘二房东及租客不在,用以前的钥匙开门入室,盗走租客的金戒指,逃往老家躲藏,自以为风声已过又到福州游逛的庄某于3月28日被福州上渡派出所的民警逮个正着。

2012年4月份,庄某通过保姆中心介绍当了住在金山龙凤苑李女士的保姆。2012年9月,李女士欲搬往上渡飞凤小区,庄某在帮李女士整理过程中顺手牵羊拿走了李女士的白金项链。

到了2012年11月,李女士将孩子送到了乡下,庄某也随之被辞退,经朋友介绍到附近的工地食堂帮忙,但是还继续和李女士住在一起。

不久,李女士因经济原因将庄某住的房间转租,庄某无处可去,只好住在狭小阴冷的工地临时搭盖的工棚里,庄某因此怀恨在心,想再偷点东西报复。

2013年1月21日,春节临近,想着家里正等钱用的庄某看到机会来了,就趁着她们都没有在家的时候,用钥匙偷偷的打开套房的大门,并直接进入原来自己住过的现由租客王小姐租住的房间,把王小姐放在房间里的一枚黄金戒指偷走了。

据庄某交代,她本来想把偷来的金戒指拿去变卖了换些钱用,后来觉得那个时候金价太低了,就没卖掉,等到过完年重新加工后留给自己用,然后迅速回到了老家。

直到2013年3月,过完年的庄某觉得没事了,就又来到了福州市,把偷来的金戒指花了15元拿到金银首饰店改头换面后自己配带了,不料,上渡警方逮个正着。目前庄某已被刑事拘留。

  • 责任编辑:林晨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