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平潭> 社会民生 > 正文

清明小长假期间 平潭全区森林“零火灾”

www.fjsen.com 2013-04-10 17:16  方玲 陈奕丞 来源:中国平潭网 我来说两句

清明小长假,往往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去年我区发生的多起森林火情中,就有近三分之一集中发生在清明期间。不过,记者今天从平潭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了解到,今年清明小长假期间,我区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根据往年经验,清明期间,火灾主要是由于市民的祭扫习惯而引发的。

平潭县森防办主任潘东升:“主要清明(期间)群众防火意识比较淡薄,都是烧纸钱墓边草,他们烧纸钱后没有清理清楚,风吹一下容易引起火灾,特别是去年清明期间,发生了几起火灾,比平时的火灾还要大。”

清明节当天,平潭县殡仪馆、东海陵园累计接待祭扫市民两万多人。由于环保意识的提高,今年用鲜花等环保祭品前来祭祀的市民普遍增多,放鞭烧纸现象明显减少。

平潭县森防办主任潘东升:“今年烧纸钱比去年偏少,今年通过我们的检查,二号到六号之间,大部分群众用鲜花,带到山上去扫墓,发现很少群众带纸钱祭扫,比较少。”

与此同时,区有部门也加大了清明期间火灾防范力度。据统计,清明期间,全区共出动森林公安警力、林业执法人员、乡镇干部、护林员等共一千五百多人次,在林区、墓地等森林消防重点区域严防死守、杜绝火患,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

平潭县森防办主任潘东升:“今年的清明节平平安安,没有发生一起火情。”

虽然清明小长假已经结束,但是我区的禁火期是每年的11月份到次年5月1号为止。接下来,林业局防火办的工作人员还将在林区、墓地等森林消防重点区域,继续加强巡查,严防火灾发生。

平潭县森防办主任潘东升:“清明节过后,市民们在平时多注意一些,防火这方面的宣传(知识),特别在林区这些群众,平时外出跟农作的时候,要注意下野外用火。”

平潭县林业局防火办工作人员提醒林区广大群众,一旦发生火情,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报警。

森林火情电话24313111

全国性报警电话12119

平潭县公安指挥中心110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