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平潭> 社会民生 > 正文

干部调出自家耕地 征迁户安上临时的“家”

www.fjsen.com 2013-04-10 17:26  陈雪芳 来源:平潭时报 我来说两句

  8日,记者随北厝村段的征迁干部走进了林辉亮的新家,这是两间刚刚搭建起来的活动板房。干部介绍,在搬进安置房前,这将成为林辉亮夫妇临时过渡的“家”。

  这个由两个小房间构成的“家”,不算宽敞,但光线充足,新铺就的水泥地被打扫得干干净净,煤气灶、餐桌、碗柜有序地摆放着,另一个房间里摆放着硕大的衣柜和新买的席梦思,以及打包过来尚未整理的衣物。“现在水电都还没有落实,老人原来房子的腾空工作我们也在帮忙,水电一旦落实,就可以搬进来住了。”征迁干部林芸说道。

  据了解,林辉亮夫妇在3月24日便签订了《征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极力做通子女的思想工作,魏大妈说,个人的小困难是暂时的,实验区发展是大事,自己应该贡献出力所能及的力量。

  在签订协议后,老人的过渡问题一筹莫展,抽调干部念玉在了解情况后,将家里的耕地让给老人,搭建了现下的过渡房。

  “公公婆婆原来会在这块地上种点蔬菜,在了解情况之后,婆婆一口答应让给他们用。”念玉说,婆婆以往都会自己种点花生蔬菜,现在让给他们搭过渡房,老人家说也算是支持实验区建设,挺开心的。

  实习生陈雪芳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