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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十部门通知:学校游泳池尽可能向学生开放

www.fjsen.com 2013-04-23 07:15  李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23日讯(记者 李薇)昨日,省教育厅等10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我省各中小学校积极创造条件,指导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同时,有游泳设施的学校和单位,要尽可能向学生开放,并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尽量满足学生游泳需求,以有效预防和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通知指出,天气渐热,有条件的学校和单位,可适当组织学生集体训练,举办学生游泳培训班,帮助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护自救方法。通知说,要特别做好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重点学生的安全教育,经常性地提醒告诫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营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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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齐榕)天气渐热,五一假期将至,近日,省学校及周边综治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提醒标志标牌,利用每天放学前最后一节课,开展“每天5分钟”防溺水安全教育,并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防溺水和游泳安全常识。要特别做好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重点学生的安全教育,经常性地提醒告诫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同时,各乡镇(街道)、村(居)和社区除了悬挂宣传横幅设立海报外,还要组织志愿者和群防群治人员深入重点水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劝导、制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

通知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指导学生掌握游泳技能,有条件的学校和单位可适当组织学生集体训练,举办学生游泳培训班,帮助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护自救方法。有游泳设施的学校和单位要尽可能向学生开放,并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尽量满足学生游泳需求。

(东南快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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