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修订如何破解维权三难点 福建消委会专家提出建议
www.fjsen.com 2013-04-25 06:45 徐丰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难点二 买家维权成本高,卖家违法成本低 案例:今年3月,福州林先生,在闽清花几百元买了一部新手机。2天后,手机漏电。商家托词充电器坏了,让林先生接连往返商店换了几个充电器,店家就是不肯换货,花去林先生大量往返路费和话费。最终,经闽清工商部门长达数月的调解才得以换货。林先生说:“车费和话费花去的钱,都超过手机了!” 反观商家,长乐黄先生于去年12月购买了一部1800元的手机,今年3月份发现手机电池不能充满。商家不仅称已过3个月保修期,还要黄先生支付10元送检邮费。后经工商部门介入发现,依“三包”规定,手机保修期应是6个月,且邮费需由商家承担。据悉,这个店主两年来已被投诉3次,但并未遭受到额外处罚,仅是通过调解退货。 建议:让消费维权更容易商家违法代价更高 “这是一种很不合理的现象,双方成本要对调,新‘消法’应该通过立法,让消费维权更容易,商家违法代价更高。”段建平认为,消费者在消费纠纷中处于弱势,如此次草拟规定中提到“一定期限内发生纠纷,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以及上述公益诉讼机制,都是减少买方维权成本的好措施。另外,针对一些食品外观明显存在问题的,当消费者索赔时,商家却托词要消费者出具医院检查证明。这类情况,应该倒置,让商家出具食品检验检疫证明,或先为消费者垫付检查费用。 另外,商家出现明显不符“消法”和“三包”规定的违法现象,除了单纯的调解外,还应加大对商家的经济惩处力度,并引入“信誉评价”机制,建立商家诚信档案。比如,经调解记录查询,发现同一商家被多个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就可以以此为据,对其处罚金或吊销其执照。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4-24]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网购不满意7日内可退
- [ 04-23]65.7%受访者关注消法修改 近6成人政府加强监管
- [ 04-23]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 消法修订引关注
- [ 04-22]购贵安温泉门票限定有效期 律师:格式合同无效
- [ 04-17]福州:好赌保姆 盗走东家价值24万元财物
- [ 04-06]消费提示:更换金饰要多买1克黄金涉嫌强制消费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