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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今年高招录取照顾政策确定 最高加10分

www.fjsen.com 2013-05-04 07:42  何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4日讯(记者 何旌 实习生 陈聚星)今年我省普通高招照顾录取政策昨日确定,记者从招考部门了解到,今年高考加分政策和去年保持一致,最高可加10分。如果考生一人同时享受多项加分照顾的,投档时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从5月13日开始至20日的正常上班时间,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可办理相关证明,逾期不予受理。

部分证明需出具“原件”

各加分项目,应该找哪个部门盖章呢?烈士子女,由设区市民政局核实盖章;台湾省(金门、马祖)籍考生,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台办核实盖章。

少数民族考生,填写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申请表和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并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核实盖章。

其他证明或证书,均需交县(市、区)高招办核实签名。

获奖项目交学校填写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得6种奖项可填“获奖项目”:①数、理、化、生、信息五学科奥赛省赛区一等奖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②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和全国一、二等奖的;③“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一、二等奖的;④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一、二等奖的;⑤国际科学与工程大赛和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⑥国际体育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前六名者。

以上考生应提供本人获奖证书(奖状)原件和复印件,将“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交所在学校填写获奖项目,由学校统一送教育局有关部门签字盖章。

高职单考考生属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有获奖记录,也应提供本人获奖证书(奖状)原件和复印件,将“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交所在学校填写获奖项目,并统一送教育局有关部门签字盖章。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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