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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剖析路人围殴公交司机:"聚合行为"致情绪失控

www.fjsen.com 2013-05-10 22:32  颜财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专家:“聚合行为”致情绪失控

就该事件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许水清律师,他认为:公交车司机撞人致死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而是否确实如路人所说的“二次碾压”,则应该由公安机关勘查并取证,且在判定“二次碾压”刑责上还分是否故意碾压和非故意碾压。因此,事件结果应该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后,才能确定。

对于肇事司机被路人捆绑后拽下车殴打的事件,许律师认为: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要接受法律惩罚。他说:“肇事司机是否有罪,应由法院判定,并不是路人觉得有罪就有罪。路人当时只需将肇事司机控制,不让他离开现场,等待警方处理即可,不应该对司机进行殴打。”

而对于路人殴打司机的行为,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教授、法学博士谢宏忠表示,该事件在社会学中称为“聚众行为”或“聚合行为”,具有匿名性、非理性、突发性等特点,容易发生情绪感染、并在某一行动者出现第一冲动情况下爆发。

谢教授认为,当时路人可能是受到事故现场的视觉情境刺激,并在情绪相互感染的情况下产生了非理性的行为,并在某个人带头殴打的情况下,大家纷纷效仿。他表示:在这种情况下,路人应该保持理性,控制肇事司机,并等待警察到场处理即可,不应采取过激行为殴打司机。

  • 责任编辑: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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