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口岸严防新型冠状病毒传入

www.fjsen.com 2013-05-16 18:46  孙贤迅 林文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社福州5月16日电 (孙贤迅 林文元)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6日宣布,在福建各口岸采取严格措施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

新型冠状病毒与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病毒属同一科。十年前爆发的SARS,在全球造成近800人死亡。而2012年9月至今,世界卫生组织通报了全球31例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确诊病例,其中18例死亡,确诊病例分别来自沙特阿拉伯、卡塔尔、约旦、英国、阿联酋和法国。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在全球的扩散,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现已在各口岸成立新型冠状病毒专门防控小组,及时收集有关疫情信息,开展疫情传入风险分析,并制定口岸防控应急预案及物资储备;加强口岸检疫查验,对来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国家或载有来自疫情发生国家旅客的船舶一律在指定泊位实施登轮检疫,入境人员逐一实施体温检测。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员表示,对申报或在入境检疫查验中发现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将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检查、采集患者痰液、血液及鼻咽分泌物开展传染病快速检测,并立即送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健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测。

同时,对怀疑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或口岸重点关注的传染病的疑似病例,将立即转送指定医院进一步诊疗,并及时跟进落实指定医院的诊疗结果,对同船人员及时登记并实施居船观察。

据透露,福建各口岸还将对来自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国家或地区入境船舶等卸载的垃圾、废弃物、压舱水、污水及粪便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染疫嫌疑人途经的区域,使用高效消毒剂对空气及环境进行消毒处理;督促港口、运输企业等做好船室等场所通风和定期消毒。(完)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