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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多举措宣贯《旅游法》 将力惩强迫购物等旅游问题

www.fjsen.com 2013-05-17 19:27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17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4月25日正式颁布,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记者今日从省旅游局获悉,为积极推进旅游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我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省旅游局制定出台了23项措施,其中包括:将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力度检查惩处旅游市场上存在的问题。

省旅游局将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联 合执法机制,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同时,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非法经营、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场所、诱骗和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自费项目”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检查惩处力度,使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同时,将开展旅行社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清查旅行社经营范围、旅行社业务广告、旅行社门市部经营活动、旅游合同履行以及导游、领队的管理服务情况,依法对违法经营者实施吊销许可、停业整顿等处罚。

据悉,省旅游局将在全省旅游系统深入开展旅游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包括:组织市、县、区领导、各级旅游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旅游业界人士参加旅游法培训、开展全省旅游执法专项培训。特别是在今年5·19中国旅游日主题活动上,开展系列旅游法宣传,包括:向市民发放旅游法宣传资料;组织百名青年志愿者从5·19活动现场出发沿江滨路自行车骑行宣传《旅游法》;组织20名报名参赛的旅游小姐在5·19活动现场批绶带宣传《旅游法》等。

此外,制定的举措还着力于依法兴旅,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如:省旅游局将建立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编制《福建省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标准》,引导各地提升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交通、气象、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制定景区开放、门票价格监管、流量控制等具体措施,落实旅游景区管理制度。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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