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东南网事:给折翼的小鸟一个温暖的家

www.fjsen.com 2013-05-20 08:3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共享度假”:租房度假3.0版本?

东南网5月20日报道 本网记者 谢添实 实习生 陈玮铭

日前,一则“最牛房产证”新闻引发广泛关注。新闻说,广西北海一家度假酒店推出“共享度假”旅游房产产品,将近100个套间分割出售,每两房套间分成若干份,购买者只需交付一定费用,便可享有房产权。首本房产证即44人共有,堪称“史上最牛房产证”。对此,网友有肯定,有质疑,众说纷纭。

闽3家酒店可“共享度假”

“共享度假”产品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旅游房产产品呢?日前,记者电话联系了该酒店的置业顾问张永华,他以其中一种产品模式介绍说,酒店将出售的每个套间拆分为51份,每份认购价为19800元,每名业主拥有50年的产权,酒店每年返给业主每份1680个消费点,凭这些点,业主可以在该酒店消费,也可以通过产权式酒店度假交换平台,搜索国内可选的目的地酒店,用消费点在交易平台上预订、支付房费。消费点可累计两年,也可以透支消费一年。以该酒店为例,淡季、旺季一晚需要分别花费100、300个消费点。此外,若业主推荐亲朋入住该酒店还可获得其消费金额5%的消费点返还。

记者了解到,目前福建省内有3家度假酒店加入该平台,可“共享度假”,福州、漳州和龙岩各1家。位于福州五一北路的一家连锁酒店早在几年前便加入该平台。该酒店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交换平台不是很活跃,至今该酒店没有接待过从此渠道预订入住的客人。当记者询问到是否与该平台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该负责人说,当时只是口头协议,到后来也没有推荐客人入住,便不了了之。

记者从福州多家酒店了解到,目前这种“共享度假”主要是由度假酒店在经营,大型酒店很少有提供此类产品。厦门磐基酒店表示,他们的收入大部分来自房间,也不属于度假酒店,所以从开业以来就没有做过这个产品,未来也没考虑做。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少本土酒店都向记者表达了类似观点。

网友:租房度假3.0版本

对于这种“共享度假”,不少网友认为,这是一种创意,未尝不可。网友“王琰一思考”说,旅游地产“共享度假”模式,管理得当的话,会是非常有意思的地产融资和商业模式。网友“懒羊羊”更将“共享度假”形象地比作租房度假的3.0版本,认为是相较于买房度假的一种全新度假投资模式,投入少,回报多,将成为旅游地产开发新模式,满足市民度假和投资需求。

也有网友对此表示担忧。网友“诺诺会是诺诺”说,看得犯迷糊,房屋产权分割,四十几个人对标的物都享有相同的权利,若是旺季四十几个人全去了,是要站着睡么?若是该酒店破产了,作为酒店建筑的一部分如何处理?

一加V律师也从专业角度提出质疑:“‘房产权’,所有权还是依协议享有的一种财产权?按份共有50年,是‘住宅’还是‘商业’用?权利有瑕疵,法律也有风险。”

对于网友担心的这些问题,张永华表示,不管酒店经营如何,酒店对业主房间里面的任何东西,哪怕一个垃圾篓都没有所有权。就算酒店倒闭了,因为业主有房产证,酒店都不能剥夺房产持有人的所有权。

律师:处置不好易发争议

“共享度假”产品一出来,就吸引了邓刚律师的关注。他认为,这是新生的事物,但房产证的使用和酒店合作过程当中,容易引发一些争议。比如,其中一个产权人发生诉讼纠纷,其他产权人有可能成为共同原告、共同被告,或第三人。因此,任何一个人涉及到这个房屋产权的问题,其他人都有可能受到影响。

那么,这种模式是否值得推广呢?对此,邓刚表示,这作为酒店转移资金压力,吸引游客的一种方式,未尝不可,但应该对制度、管理、经营方式等方面和业主进行约定,明确双方权责。“管理的运营方案设置得当的话有可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反之,设置不到位的话,也有可能会有纠纷。”邓刚表示。

他同时也对酒店歇业、倒闭等风险表示担忧。“如果酒店倒闭了,就相当于一个共同的管理员没有了,变成群龙无首,这些人利益如何保障?如果能找到一个新的方案来管理这个酒店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找不到下一个人来管理这个酒店的话,业主又不能达成统一意见,那么对于它的产权分割、将来的使用都会带来很大麻烦。” 邓刚表示。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