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首页截图)
警方向记者介绍了此类犯罪的主要手段,如下:
首先,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电话(可显示任意电话号码)冒充福州广电总局(或广电集团)工作人员拔打市民个人电话,谎称市民家中安装的高清机顶盒欠费,事主否认后,犯罪分子称事主的个人信息很可能已被人盗用并建议立即为事主报警。后电话直接自动转接到“某某公安局”,一名自称是办案民警的人会在电话中告诉事主已涉嫌犯罪,现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缉,同时还要求立即核实事主的银行账号和资金情况,以确认事主的清白。为骗取事主的信任,犯罪分子会要求事主登录其提供的网站(http://174.139.81.75)以核实事主涉案情况。
事主如果按照犯罪分子的指示登录该“钓鱼网站”后,就会误以为登录了真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官方网站。此时犯罪分子会要求事主点击页面上的一处“浮标”,事主点击后会在新的页面上看到自己身份证照片在该网页上显示为被通缉的状态。当事主信以为真后,犯罪分子就会要求事主插入网银U盾(银行提供的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高级别安全工具),一旦事主插入U盾,电脑就会自动下载并安装一个插件,之后电脑上会显示出两排数字,犯罪分子会让事主将数字告知犯罪分子,并要求不能再操作电脑和U盾。而其实此时,事主的电脑已经被犯罪分子通过远程控制由犯罪分子在事主的电脑上进行了网银转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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