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闽开展教师普法考试 补考不及格1年内禁评优晋级

www.fjsen.com 2013-05-21 07:12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今年,我省将在全省教师中普遍开展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核,考试将于12月5日前结束。记者20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此次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的,一年内不得评优、晋级。

据了解,本次考试考核的主要对象是全省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在编的教师以及管理人员,考核范围为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新编教师法治教育读本》的内容,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并于11月5日前提供至各地各高校。

有关人士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今后将把教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开展教育教学能力、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情况作为教师评优奖励的重要内容。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 责任编辑:李艳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