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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检察院善用检察职权助力生态资源保护

www.fjsen.com 2013-05-22 15:3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为青山绿水注入“正能量”

武平县检察院善用检察职权助力生态资源保护

东南网5月21日讯(法制今报 王汉忠 丘善泉)

日前,笔者在龙岩市武平县城厢乡园丁村“捷坑里”山场看到,因滥伐林木被判缓刑的钟某灵主动补植的80亩杉木林长势良好,呈现出一片郁郁葱葱的景象。这是武平县检察院善用检察职权,通过实施补植复绿、开展生态调研和举办法制宣传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提升生态资源保护“正能量”的一个侧影。

“一诉三输”变成“一诉三赢”

“谢谢丘科长,谢谢所有办案人员,我们一定尽快组织人员把被烧毁的山场重新种上树苗,让山场尽快恢复生态。”林农林某明、李某秀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手中接过1.5万余元林木损失赔偿和复植补种费用时高兴地向在场的武平县检察院林业检察科办案人员表示感谢。

2012年4月3日下午16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林某明、李某秀所有的武东乡袁上村某山场扫墓时,因燃放烟花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过火面积51亩,林木损失金额6000余元。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办案人员在查清案件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家庭经济状况后,经多方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这是武平县检察院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开展生态恢复补偿机制后,办理众多生态恢复补偿案例之一。

在武平检察院启动生态恢复补偿机制之前,该院林业检察科往往为突出震慑作用,根据过火面积或案件性质、情节对各类失火毁林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大部分获得法院的实刑判决,让被告人得到法律的严惩。然而,被烧毁的山场在被告人刑满释放后仍是荒山一片,严重的还造成水土流失,环境恶化,被毁林木所有人也难以获得实际足额赔偿,从而出现毁林案件一个实刑判决,被告方、被毁林木所有人和国家生态资源等“三方”都“输”的局面。

“检察机关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服务森林武平建设。”这是武平县检察院陈上翼检察长多次强调的话题。近年来,该院从保护生态资源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推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着力探索惩治涉林犯罪和补植复绿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失火烧山,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毁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嫌疑人,督促其签订林木补植复绿协议或赔偿经济损失,开展补植复绿工作,让被毁荒山光秃秃的“头顶”重新长出绿油油的“头发”,真正实现“一诉三赢”的效果。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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