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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治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 燃气中必须“加臭”

www.fjsen.com 2013-05-30 11:01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日报讯(记者 张小燕)昨日,省住建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做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企业供应的燃气必须添加当泄漏到空气中并在发生危险前,嗅觉正常的人可感知的警示性臭味。

省住建厅要求,各企业供应的燃气必须添加有当泄漏到空气中并在发生危险前、嗅觉正常的人可以感知的警示性臭味。燃气管道安装不得穿过配电间、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严禁将水平干管直接敷设于有可能产生明火的电气设备或者空调回风管的吊顶内。商业用户室内暗设燃气支管的,应暗埋在楼层地板内或者暗封在填充干砂的管沟内。

同时,加强钢瓶管理,严禁瓶装燃气企业充装过期未检、不合格或者报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严禁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严禁用燃气钢瓶相互充装燃气,严禁向卡式炉燃气罐重复灌装和充装燃气。

【背景】

●5月21日23时39分,龙岩市武平县平川镇东城大酒店 (已装修未开业) 一楼发生管道天然气泄漏爆炸,造成3人受伤,周边多间铺面不同程度损毁。

●5月24日20点33分,福州市台江区达道美食城发生瓶装液化气爆燃事故,造成9人受伤,7人烧伤住院救治、其中2人伤势较重。

●5月26日上午10时左右,福州市台江区铺前顶路食饕小吃店发生液化气爆燃事故,餐馆顶棚被炸开,导致2人轻伤。

●5月28日上午7点半左右,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透湖支路的一家餐饮店发生爆燃事故,路人被炸飞死亡。

  •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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