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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高招录取照顾政策确定 最多可加10分

www.fjsen.com 2013-05-31 20:57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31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日前敲定,今年的录取照顾政策同时确定。和去年相比,今年的录取照顾政策有微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范围扩大。

具体照顾政策如下:

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照顾政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3.残疾军人、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加5分的照顾政策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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