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平潭> 社会民生 > 正文

行政服务中心利用手机平台创新服务方式

www.fjsen.com 2013-06-03 15:21  杨 华 来源:平潭时报 我来说两句

在审批预登记时电子版本的服务指南就被发送到群众手机

5月31日上午10点,市民陈先生来到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他到预约处登记,就在预约成功那一刻,他的手机也发出了短信到达的提示声,“您好!您登记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如下:受理部门……”。

这是行政服务中心年初推出了一项创新服务,在审批预登记时就将电子版本的服务指南发送到群众手机。

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徐进说:“市民来办理业务时,只要他预约成功,系统后台就会把受理部门、申报材料、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通过短信发送到申办人手机上,让手机服务指南随身指导业务办理,方便市民。”

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涉及26家区县单位,行政许可事项397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585项。为让市民方便、高效地办理各事项,区行政服务中心就早已在网站上设置了“办事指南”栏目,发布各项业务的服务指南,可毕竟网站还有局限,“手机服务指南”便应运而生。

“有了手机指南,方便很多。”准备开家咖啡店的林昭阳举着手机说,指南很详细,不用再到窗口一一询问了解,可以节约很多时间。

作为体制创新的主体,行政服务中心自身就承载着探索的使命,徐进说:“我区推出手机服务指南,这在全省各地的行政服务中心里还是第一个。”

不仅推出手机服务指南,行政服务中心在服务上追求更进一步,“我们还在办理结束时发送测评回访短信,让群众既能有效办理,更能及时监督,将传统的现场评价转为实时评价,让评价更客观、更透明,进一步促进审批服务质量的提升。”徐进说。

据悉,行政服务中心手机平台建立以后,共收到群众回复的手机短信评价466条,满意率96.7%

  • 责任编辑:潘荣煜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