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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爱国拥军促进会向社会各界征集会徽

www.fjsen.com 2013-06-04 16:56  阮丽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六、征集办法和奖励

1.福建省爱国拥军促进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从中选出5件作品进入复评。

2.凡进入复评的作品(被采用者除外)均可获得由福建省爱国拥军促进会提供壹仟元的奖励,被采用者(1名)给予陆仟元奖励。上述奖励金额为著作权转让金额。

3.本次征集活动的相关信息和最终结果将在福建省民政网上公布。

4.个人或集体(单位)所获奖金的税金和应征费用自理。

七、法律保护

1、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福建省爱国拥军促进会所有。

2、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爱国拥军促进会。

八、征集联系方式

单位:福建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76212

传真:0591-87676212

联系人:郑大成

邮箱: fjsach@163.com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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