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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设立文艺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原创文艺创作

www.fjsen.com 2013-06-19 21:27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19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记者今日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为更好地促进福建重大题材文艺创作,推动全省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省委宣传部与省财政厅共同设立福建文艺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扶持全省重大题材文艺创作和省文化有关部门文艺创作生产,并制定《福建文艺发展基金项目资助实施办法》。

据了解,2013年省财政安排福建文艺发展基金项目经费1000万元,支持包括文学、文艺评论、电影(含动画电影)、电视剧(含动画片)、广播剧、戏剧、曲艺、音乐、舞蹈、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领域的创作、研究、演出、出版、展览等项目。近期,省委宣传部和省财政厅将下发申报通知,接受相关单位申报。

根据《办法》,基金在项目资助上,坚持向列入本省重大文艺创作项目库的作品倾斜、向优秀的原创作品倾斜的原则。同时,对“重中之重”的优秀项目在资金和政策上予以重点支持和倾斜。

基金主要资助的项目是:体现时代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热情讴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知识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和项目。弘扬民族精神,具有较高思想、文化内涵和艺术水准,有利于中华文化传承,增强民族凝聚力的优秀作品和项目。体现福建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表现不同历史时期福建的名人、名家、名著的风采,并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优秀作品和项目。有利于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能陶冶道德情操,为少年儿童所喜爱的、健康向上的优秀少儿作品和项目。有利于增强福建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并能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优秀作品和项目。有利于建设福建文艺人才高地,促进文艺领域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紧缺人才、优秀人才施展才华和培养、推出优秀青年文艺人才的优秀作品与扶持人才项目。列入国家重点规划或反映重大题材、重大活动的优秀作品项目。关注社会发展进程、探讨新的社会文化现象,关注福建历史文化、具有鲜明八闽文化特色和重要文化积累价值的优秀作品项目。有利于繁荣演出市场,以福建题材为主的重大题材舞台艺术精品;反映全省重大题材的戏剧新剧本排演成新的舞台作品后,每个新剧本的剧本创作及之后的二度创作项目。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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