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劳动合同法》7月起施行 福建劳务派遣将更规范
www.fjsen.com 2013-06-19 21:29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修法前后法律实施作衔接规定 问:对《决定》公布前已经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有何规定? 答:在《决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2012年12月28日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规定进行调整。 提高劳务派遣单位的准入门槛 问: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依法取得行政许可,请问申请行政许可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对已经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申请时间上有什么样的限制? 答: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6-10]员工开会迟到遭罚二百 企业被判违法
- [ 06-08]九成受访者称临时工概念被异化 常被当挡箭牌
- [ 05-05]飞行员辞职被索153万元离职费 被裁定支付培训费
- [ 05-01]“体面劳动”,需权益保护转型升级
- [ 12-28]人大法工委:劳动合同法修改细化同工同酬规定
- [ 12-24]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步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权利
- [ 12-24]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再次提高劳务派遣公司准入门槛
- [ 11-23]劳动合同法修正案12月提交审议 "同工不同酬"有望解决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