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海峡传媒港”开工

www.fjsen.com 2013-06-25 06:3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海峡传媒港”开工

位于闽侯,是省重点项目、省文化产业十大重点项目之一

东南网6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22日上午,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海峡传媒港”传媒总部经济创意园区项目动工建设。该项目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濒临闽江,是省重点项目、省文化产业十大重点项目之一。

建设“海峡传媒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形成以报业为核心的文化产业集群,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举措。该项目首期占地180亩。

根据规划,园区兼具媒体运营、文化交流、产业合作等多种功能,将建设广告文创企业总部、海峡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总部、全国性媒体公众服务平台总部、海峡全媒体制播中心、海峡新媒体孵化中心,以及传媒与广告人之家等配套设施。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已形成涵盖11报12刊及多家网站等新兴媒体的立体化媒体格局,初步培育了由60多个经济实体组成的文化产业链。在巩固传统产业发展的同时,集团积极转变发展方式,向新兴文化产业进军,多元化产业产值在集团总产值中的比重不断提高。

“海峡传媒港”建成后,将发挥福建日报传媒旗舰的龙头作用,带动新闻出版、文化传播、文化产权交易、广告创意、文化金融、电子信息服务等上下游企业集聚,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文化产业开发,通过总部经济的集聚效应,推动传媒创意产业加快结构调整,延伸产业链,壮大产业集群,形成以报业为核心,集文化创意、数字信息、现代传播等于一体的大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使园区成为“精神的高地、文化的粮仓、创意的源头”。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