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法制报道 > 正文

男子跨省来闽盗窃摩托车 得手后骑车回粤路上被擒

www.fjsen.com 2013-07-01 20:0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1日讯(通讯员 黄从余 林虹)一名四川籍男子出狱才三年就从广东携带警用喷射器、撬棒等物到福建实施盗窃,盗窃成功后,一路开着盗来的摩托车驶回广东,没想中途被公安机关截获,原来,他一路踪迹都被公安机关通过GPS定位了。今日,经漳州市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3年3月18日,赵某明携带“一” 字形撬棒等作案工具从广东省陆丰市窜至本县伺机盗窃摩托车。当晚,在本县林墩工业区长泰第三中学校园内,其对被害人林某龄、王某莉停放在操场西侧路灯下的两部五羊本田摩托车实施盗窃。王某莉的闽EYJ0XX五羊本田摩托车被撬盗未遂,林某龄的闽EYK9XX五羊本田摩托车被盗走。

得手后,赵某明驾驶该车沿厦门市同安区、厦门市灌口镇、漳州市角美镇、江东大桥、漳州市迎宾大道往广东方向行驶,公安机关通过被害人提供的被盗走的摩托车上的GPRS一路跟踪,终于在漳州市漳浦县马口路段将其截获。公安机关当场从其身上的挎包搜出警用喷射器、“一”字型撬具、方形磁性短棒、铁质套筒、解码器等物。

经长泰县价格认定局价格鉴定,被盗的闽EYK9XX五羊本田摩托车价值人民币8746元,被盗未遂的闽EYJ0XX五羊本田摩托车价值人民币9460元。现闽EYK9XX五羊本田摩托车已归还被害人林某龄。

  • 责任编辑:蓝晓梅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