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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涉及养老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新规今日实施

www.fjsen.com 2013-07-01 15:36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三部涉及养老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新规今日实施

“常回家看看”入法

7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开始实施,其中,三部涉及养老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新规颇为引人关注。“常回家看看”写入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将为各地执行落实法律条文提供具体依据。

不养老人 单位应出面督促

在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新增“常回家看看”等对老年人的利好内容。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如赡养人在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

在老人赡养方面,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该法还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由于“不孝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屡见不鲜,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清官难断家务事”,外界又不便介入。针对这一现象,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养老机构应为老人定期体检

民政部昨日公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法律责任、服务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为开办养老机构设立了门槛,包括床位数在10张以上,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等。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养老机构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养老机构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时,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观点

利于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所长杜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我国缺少对养老机构管理部门的明确界定,这为养老机构内老人的生命安全和照料质量带来了隐患,在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对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和管理主体作出明确规定是十分必要的,这两部新规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明晰政府职责,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新华社电)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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