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省政府出台八条措施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

www.fjsen.com 2013-07-08 08:03  周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省政府出台八条措施促进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

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向重大项目等倾斜

鼓励“零地招商”,盘活存量土地

除特殊要求外,不得建造单层厂房

建立用地投入产出的量化指标体系

东南网7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 我省土地资源十分紧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节约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效缓解我省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日前,省政府出台了八条措施促进我省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

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强化科学合理布局工业项目。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有序引导工业项目进区入园、统筹建设。原则上不在国家、省级开发区及各类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外安排新增工业用地。

实行差别化工业用地政策,合理控制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向重大项目、省重点项目和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倾斜。积极引导一般工业项目通过二级市场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或租赁、购买工业园区标准厂房。

建设用地规模超过辖区面积30%以上的市、县(区),要严格控制新增工业用地规模,鼓励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采取山海协作、“飞地工业”等方式实现产业转移、合理用地。

二、充分盘活利用存量土地。鼓励“三旧改造”,推动“退城入园”。对“退二进三”、“退城入园”、转型升级的企业,优先在工业园区内安排建设用地或协调对接标准厂房租赁。

鼓励“零地招商”,盘活存量土地。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在原有建设用地上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各地对征而未用和建而未用厂房应尽快再开发、再招商,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