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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目前高温津贴每人每天8~10元

www.fjsen.com 2013-07-08 15:46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近期,福州连续高温,不少读者致电本报热线968800咨询我省有关高温津贴事宜。

记者从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根据我省的规定:企业在5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据介绍,企业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目前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按8元至10元标准发放。

同时,我省相关规定要求,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企业应当合理安排职工夏季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本报记者 李晖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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