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1000万补助金助推便利店

www.fjsen.com 2013-07-10 06:47  王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王烽)省经贸委联合省财政厅于8日印发通知称,将2013年便利店建设项目1000万元补助资金预下达给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要求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于项目验收通过后10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项目承办企业。值得关注的是,这是我省自2011年起连续第三年扶持便利店发展,对符合要求的500个便利店给予财政补贴,每家2万元。

最近两年,品牌连锁便利店在福州四城区的布点年增长逾20%。四城区的品牌连锁便利店已达约400家,若再算上单打独斗型的夫妻便利店,四城区的便利店总数达800家。

福州便利店普遍摆脱了以往食杂店的传统形象,跨入2.0时代。除了日常用品外,提供的服务远胜从前,甚至还有免费机票网络代购、免费火车票网络代购,还有不少门店提供24小时服务。

相关报道

我省预拨一千万元建设便利店

东南快报讯(记者郑晓华)记者昨日获悉,省经贸委日前联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预拨2013年便利店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预下达了2013年我省便利店建设项目1000万元补助资金,据悉,今年全省便利店项目任务数达到500个。

记者从福建省2013年便利店建设项目预拨补助资金分配表中了解到,今年全省便利店项目任务数为500个,其中,福州100个,漳州市80个,泉州市70个,三明市20个,莆田市60个,南平市50个,龙岩市60个,宁德市50个,平潭综合实验区10个。

据悉,各设区市已经开始项目备案并组织实施,同时组织项目验收,并于项目验收通过后10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项目承办企业。

据悉,从2011年开始,我省就启动扶持工作,以连锁经营等方式发展社区便利店,旨在进一步完善社区商业配置,推动我省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实现便利消费进社区。按照《福建省便利店建设和改造规范》要求,便利店属于开展连锁经营的企业设立,可以是直营店,也可是加盟店,做到名称、标志、门店装修风格、采购、配送、管理都统一。

便利店应达到每天营业时间一般在12小时以上;经营商品单品在1800种以上;连锁企业的配送率不低于80%;开设一定商品性服务项目,例如速递、电话、存取款、发传真、复印、代收公用事业费、代售邮票、代订车票和飞机票、代冲胶卷、打印数码相片、食品加热、供应开水等;经营面积一般不小于50平方米;选址在居民住宅区、主干线公路边以及车站、医院、机关、团体、企事业所在地;一般设定在居民徒步购物15分钟内到达的范围内等条件。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