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省出台18项价格举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www.fjsen.com 2013-07-10 08:14  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用经济杠杆促进节能减排

我省出台18项价格举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东南网7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程飞)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日前出台18项价格服务举措,用经济杠杆促进节能减排。

为促进节能降耗政策落实,我省将完善全省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政策,引导居民节约用电;提高落后产能企业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全面执行水泥、钢铁、建筑饰面石材、烧结机、炉窑差别电价;完善惩罚性电价政策,根据能源资源消耗限额标准,对超限额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及时审核调整趸售县差别趸售电价,加大沿海发达地区趸售县电网支持反哺山区趸售县电网的力度。

为促进清洁能源使用推广,我省鼓励清洁能源发电,落实国家支持太阳能、风电、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在保证全省电力平衡的基础上,以合理价格调剂LNG发电用气供应工业用户,鼓励陶瓷等高污染行业使用LNG;保持车用天然气与汽油的合理比价,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0.75∶1的比价核定车用天然气价格,支持和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为促进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将进一步加大在役煤电机组发电优化替代力度,充分发挥大型高效环保煤电机组能耗与排放优势,鼓励其更多地替代小煤电机组发电;全面试行燃煤电厂脱硝电价政策,严格执行脱硫脱硝电价考核制度,从2013年起仍未取消脱硫烟道旁路的燃煤机组全额扣减脱硫电价,2013年6月起适当提高脱硝设施投运率和脱硝效率的考核标准;促进高品质高标号油品的推广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公交低票价政策,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为促进水土资源保护,将按照国家水资源费调整目标和有关要求,适时、适度提高我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快全省城市供水计价方式改革步伐,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乡镇污水处理政策,等等。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