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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不可取 勿以恶小而为之--透视"蚁贪"现象

www.fjsen.com 2013-07-12 10:4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种种“蚁贪”,其腐败动机和行为本质与“大贪”一样,均为滥用公权谋取私利。

福州中院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蚁贪”类案件中涉及贪污的作案方式大致可以归纳为“虚报冒领”和“私扣截流”。

“‘虚报冒领’一般采取的手段有3种,如在公务报销中采取修改报销单据、添加发票或修改工资表、工资盘数据等原始凭证的方式侵吞公款;采取仿冒主管领导签字或伪造他人名章、假冒他人签名的方式冒领公款;采取编造虚假事实、虚增支付费用等方法支出公款。”福州中院刑二庭庭长林岩说。

“私扣截流”一般采取的手段有两种,即通过使用单位现金支票提取现金不入账、隐瞒不报、漏报、伪造财务报表等方式侵吞单位财物;采取窜改收据底联平账及开具白条等手段私自截留应上交的现金收入。

2008年,长乐一乡镇某村村委会原主任卢某在得知长乐市有关粮食直补政策后,让该村原会计将村民姜某等28名未种田人员虚报为种田户,制作农资综合补贴花名册后上报乡政府申领国家粮食直补款。乡政府按照该村上报的耕地面积下拨了粮食直补款11.6万元。之后,乡政府将第一笔粮食直补款9.9万多元拨入该村村委会账户,该村原出纳将姜某等虚假种田户列入粮食直补款发放花名册,并让几名原村干部在发放花名册中冒签虚假种田户的名字。最后,该村原会计将虚假种田户名下的30570元粮食直补款交给卢某,相关人员也捞到“好处”。截至案发,卢某通过类似手段先后非法占有国家粮食直补款8万多元。

“蚁贪”被告人作案手段虽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但其发案原因具有一定的共性,即虽然涉及的发案单位多数都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管规定,但执行情况不理想,被这些人钻了空子。

“无论‘大贪’还是‘蚁贪’,其腐败动机和行为本质都一样,均是滥用公权谋取私利。从滥用的权力来看,‘蚁贪’往往滥用的是管理权、财务权。”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游钰如是分析。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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