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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县人大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试点工作

www.fjsen.com 2013-07-15 18:01  张跃光 来源:福建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为建立和完善对县人大代表的监督机制,促进和激励县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7月8日,永定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工作意见,决定在高陂、岐岭、堂堡等3个乡镇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试点工作。

《意见》规定,述职的内容包括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在工作和生产中,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活动情况;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审议表决各项决议、决定及参与各项选举活动的情况;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以及督促办理有关问题的情况;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学习培训等活动的情况,参加代表团、代表小组活动及其他活动的情况;走访群众、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为选民办实事,推动和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

《意见》规定,县人大代表原则上应向选区全体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但受客观条件限制,可以在征求多数选民意见的基础上,向选区选民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选民代表的数量应根据选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得少于30人。县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具体组织实施,选民代表应是选区内的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

《意见》规定,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试点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实施。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负责对试点乡镇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的业务指导;县人大常委会派驻联络员三名负责联络该乡镇的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试点工作。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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