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福建涉及伤亡的交通事故4139起 死亡881人
www.fjsen.com 2013-07-18 09:43 李建伟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李建伟 通讯员林霖)货车成威胁我省交通安全并造成死亡的第一车型,而驾驶员不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违法超车甚至酒驾等行为,导致全省2013年1-6月份共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4139起,881人死亡、4780人受伤,财产损失超1618万元。 昨日,省交警总队通报2013年上半年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与去年同期相比,我省上半年交通事故发生率下降19.79%,造成人员死亡率下降30.52%,当前全省交通安全整体形势有所好转。 今年1-6月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较为突出的地区为福州,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共11起,死亡4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近50%。其中,6月份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632起,同比下降18.45%。 据统计,全省事故高发路段为国道324线、319线、316线、104线、沈海高速、厦蓉高速和省道203线、306线。事故高发时段分别为上午6时至中午12时,夜间18时至22时。 有关专家综合分析上半年交通状况发现,由货车、摩托车、小型客车所引发的事故死亡数占总数的86.16%。其中,货车事故死亡占总数的37.28%,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车型。而在全省发生的11起较大以上事故中,货车涉及9起,占总数的81.82%。其次为小型客车。 此外,专家还罗列出引发事故前十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让行、违法会车、无证驾驶、违法超车、逆行、疲劳驾驶、违法变更车道、酒后驾驶、违反交通信号、超速行驶等。 因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均超总量一半,而违法超车、疲劳驾驶等行为更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专家还表示,从近三年的情况看,7至9月我省天气炎热,7、8月份遭遇台风袭击可能性较大,易成为交通事故高发期。综合各种因素,全省交管部门将根据各地交通安全形势,积极开展整治安全隐患的“清零”“降速”“警钟”“护路”等专项行动,彻底清查临水、临崖路段交通安全隐患,严查高速公路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傍晚和夜间交通安全巡查,切实加强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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