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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核定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试费标准

www.fjsen.com 2013-07-18 20:59  卢金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18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记者今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我省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考试收费标准。从7月11日起开始执行,执行期两年。

据了解,培训考试收费标准为535元/人.期。其中,理论培训费240元/人.期(32课时,7.5元/人课时);实验(习)操作培训费152元/人.期(16课时,9.5元/人课时);理论考试费48元/人科(1科);实验(习)操作考试费95元/人科(1科)。教材资料费,出版社发行的教材按照实际价格收取,举办单位自编的辅导材料、讲义等按照实际印刷成本收取。教材资料费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培训、考试总费用的20%。

省物价局要求,举办单位应按规定课时组织培训,培训课时不足的,要按理论培训每人每课时7.5元、实验(习)操作培训每人每课时9.5元的标准扣减培训费。考试科目未达到2科的,按理论考试每人每科48元、实验(习)操作考试每人每科95元的标准退还考试费。考试不及格的第一次补考不收费,第二次补考按照考试费标准的50%收取,第三次及以上补考按照考试费标准的30%收取。 考试费含发证费用,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时不得再收取证书费用,但证书遗失、损坏、变更等需要补(换)证的,补(换)证费用为10元/本。

  •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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