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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医保“二次报销” 部门:福州暂无该项目

www.fjsen.com 2013-07-18 21:02  颜财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18日讯(本网记者 颜财斌 实习生 谢卓)“看病贵”一直是群众关心问题,今日上午,网友何先生致电本网热线0591—87095403咨询,福州市医保“二次报销”需要走哪些程序?自己是否可以享受到相应的政策补偿。对此,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表示,福州市医保现在暂无“二次报销”。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968906热线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福州市医保暂无“二次报销“程序。有医保卡的市民只需刷医保卡,便启动报销自动结账功能;而没有医保卡的市民,自费住院或看完病后,可带上所有相关材料到福州市医疗保险中心费用窗口,窗口会根据材料进行报销。

就何先生还咨询的参加大病补充保险的报销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只要医疗开支超过10万元,就可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而这步骤同样也只需要刷卡即可完成。当医疗金额超过10万时,城镇职工医保卡会自动启动大病补偿医疗保险。目前,福州市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保障范围为10万元至25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比例分两段:实赔8万前即医疗费在10万元至18万元部分, 按90%给付;实赔8万后即医疗费在18万元至25万元部分, 按95%给付。参保人员在福州市(含八县市和马尾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使用本人医保卡直接在收治医院结算。参保人员异地医疗管理或转外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县(市)区医保中心按照异地医疗管理办法受理。

  •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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