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下月起农村污水处理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

www.fjsen.com 2013-07-23 08:2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下月起农村污水处理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

高峰时段电价不上浮 电费支出可大大节省

东南网7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程飞) 为促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省物价局近日出台政策,规定从8月1日起,所有农村污水处理用电都执行大工业电价。同时,执行特殊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高峰时段电价不上浮,低谷时段正常下浮。

作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污水处理目前主要采用微动力系统和湿地系统两种。采用微动力系统的,日常运行费用中电费支出占较大比重,新的用电政策将极大减轻基层负担。以泰宁为例,该县是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区域,全县45.5%的建制村开展整治,在此过程中,就遇到污水处理用电县、乡(镇)负担过重的问题。省物价局到泰宁调研,倾听群众呼声,对全省农村污水处理用电迅速出台电价支持措施。执行大工业电价后,每千瓦时可节省0.1325元,又由于微动力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比较灵活,可以更多地选择在电价较低的低谷时段运行,电费支出可大大节省。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