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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未果慌称被偷8.9万 女子报假警被行拘7日罚500元

www.fjsen.com 2013-07-24 16:23  王坤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4日讯(本网记者 王坤明 通讯员 邱磊)精心编造案情,就为追回被借走的1000多元,福州一女子报假警被警方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

“我被偷走了89000元现金!”7月6日晚21时许,福州城门城门所民警接到一名女子的报警后,立即赶到福州火车南站附近某酒店内将报警人唐女士接到派出所。

“警察同志,刚才在酒店里,一个姓姜的男子偷了我包里的89000元人民币现金!”唐女士向经办民警详细介绍了案发经过。

唐女士自称是罗源人,在福州做生意,一个多月前,她通过网聊认识了男子姜某。7月6日晚,她和姜某相约在福州火车南站某酒店房间见面,其间,她去洗澡,从浴室走出时发现姜某边打电话边往外走,她翻开自己放在床上的包,发现里面的89000元现金不见了,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

城门所民警受案后,立即赶到火车南站附近某酒店调取了监控视频,迅速对该案立刑事案件调查。然而奇怪的是,7月7日上午,唐女士又来到派出所找到经办民警要求销案,自称“姜某已经把钱还我了”。民警告诉她,即使对方把钱归还,仍构成盗窃行为,不能撤销案件,若是误会,也须双方当事人到所说明情况。

唐女士听罢显得有些惶恐不安,民警感到奇怪,询问其是不是有不清楚的地方,唐女士支支吾吾地说没有后便匆匆离开。

“警察同志,我报了假警,我是来自首的……”23日下午,唐女士再次来到派出所找到经办民警说道。

原来,一个多月前,唐女士通过网聊认识了男子姜某,因得知唐女士在做某产品的直销生意,姜某便想与唐女士合伙。在进一步沟通中,唐女士陆续借给姜某1000多元现金,但后来,唐女士催姜某还钱时,姜某称自己暂时无法还钱。7月6日晚,两人相约来到福州火车南站某酒店谈还钱的事宜,姜某仍然称等过一段时间再还钱,唐女士急了:“你再不还钱,我就报警抓你!”说完,唐女士接了一个电话,姜某赶紧离开酒店。为了“教训”姜某,唐女士决定编造一个谎言,遂拿起了电话报假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项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旦报假警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法的,将追究报警人的刑事责任。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报警时要如实反映情况,不要乱报警、报假警。对谎报案情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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