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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籍男子冒充警察抢高档车主 劫15万余被判13年

www.fjsen.com 2013-07-26 17:4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6日讯(通讯员 真坚 满荣)湖南籍男子黄某冒充警察专寻高档轿车抢劫,劫得巨款15万余元最终落网。今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某构成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30000元。

2012年3月29日晚,黄某(30岁,湖南省桑植县人)伙同李某、林某、许某等三名(均另案处理)同伙驾驶一部黑色皇冠轿车窜到漳州市区诗浦路段寻找抢劫目标。

当晚22时,男子叶某驾驶一部带3个8号牌的奔驰轿车途经该路段时,该团伙发现有钱人过来后,两名同伙便穿上保安制服冒充人民警察将叶某的轿车拦下,以要求叶某配合公安检查为由,将叶某带到黑色皇冠轿车上,并用胶布绑住叶某的手脚将其控制住。黄某在车上用匕首控制叶某,并对其实施抢劫,抢走叶某身上现金人民币4000元、苹果4S手机一部(经鉴定价值4444元)。

之后,林某在叶某的轿车内找到一挎包,劫得包内现金人民币14000元及2张银行卡。在威逼叶某说出其银行卡密码后,黄某即伙同林某于次日上午11时,一同赶到龙岩市永定县坎市农村信用社,用叶某的银行卡通过陈某等人在银行POS机上刷卡套现人民币129000元。

取得该钱款后,李某将奔驰轿车开到市区江滨路路段丢弃,并将车钥匙放在该车的左前轮上。最后许某等人才将叶某释放。2012年6月2日,黄某被公安人员抓捕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人民警察采用暴力方法劫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5144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因被劫财物未能追回,所以法院同时责令黄某应退赔给叶某人民币151444元。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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