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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建瓯:三千元引发的"借腹生子"荒唐纠纷

www.fjsen.com 2013-07-31 17:3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30日讯(通讯员 包振海 高信仁)建瓯男子张某本想借婚外情“借腹生子”,可因女方意外车祸导致流产,张某只支付了事先约定的3000元补偿款的一半,女方遂将其告上法庭。近日,南平建瓯市法院依据原告出具的欠款“白条”,判决被告张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余款1500元。

张某系建瓯市川石乡人,思想观念陈旧,一直想要生个男孩传宗接代,其妻在生育两女后,在当地计生办监督下做了结扎,不能再生育。张某见邻居宋某尚有姿色,其夫长年在外打工,便萌生想要“借腹生子”的念头。

张某在与其妻、父母商量后,利用宋某丈夫长期在外,家中农活需要人帮忙为由,设法与宋某接触,以博取宋某的好感,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2004年初,宋某怀孕了,为使其安心养胎,张某写下了三千元的借款“白条”,答应分三年每年交给宋某1000元。2004年4月,宋某在干完农活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撞上对向驶来的摩托车,导致流产。

张某以宋某未能为他生儿子为由,只支付给宋某1500元。宋某觉得张某言而无信,多次要求张某付给她余款1500元,均被张某以未能生儿子为由拒绝。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向宋某出具欠款“白条”并签名确认,庭审中张某亦对其出具欠款“白条”及已向宋某支付1500元,尚余1500元未支付的事实予以自认,可以认定被告向原告欠款的事实。被告辩称,因原告承诺为其生育一子,才出具欠款“白条”,因被告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其出具欠款“白条”是有悖于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之情形,其抗辩理由不予采信。因此,建瓯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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