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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男子挟持女车主抢劫后索赎金获刑16年

www.fjsen.com 2013-08-01 21:55  谢艳珊 刘明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1日讯(通讯员 谢艳珊 刘明斌)男子开着小车专门寻找女子,抱进车内逼取银行卡密码实施抢劫,而后还打电话给其丈夫索要赎金。今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罗某构成抢劫罪、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26000元。

2012年6月5日晚上8时,罗某与范某、赵某(后两人均另案处理)三人流窜到龙岩市新罗区龙门镇龙门加油站附近,见女子翁某驾车途经该处,范某即故意驾其沃尔沃轿车刮擦翁某所驾轿车,在翁某下车查看时,三人共同采取暴力强行将翁某挟持上沃尔沃车并抢得一张农商银行卡,接着持刀威胁翁某打电话以发生车祸为由向其朋友林某借款10000元,后三人取出林某汇入该银行卡内的9912元。

之后,三人驾车挟持翁某到了江西省吉安市,用电话联系翁某丈夫程某,并向其索要20000元赎金。次日早上8时许,程某将赎金汇入翁某的银行卡,罗某等人在吉安市一银行取走该卡内的20020.40元(含异地支取手续费)后才将翁某放走。

此外,三人还驾轿车于2012年6月5日下午4时在芗城区芝山镇甘棠龙奎村口,将一行走的女子抱入车内进行抢劫,抢得200元和一部诺基亚N97型手机,还有一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在逼取银行卡密码后,在芗城区天宝镇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动柜员机取走卡内人民币400元。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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