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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烤”问:“清凉”政策如何兑现?

www.fjsen.com 2013-08-04 08:0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为了督促更多企业落实高温津贴制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对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行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高温津贴支付等情况。要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高温津贴规定,妥善做好高温津贴的发放工作。

“如果企业没发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提醒,按规定,劳动者在最高气温35℃以上的室外,以及虽然不在室外工作,但是工作场所的室内温度超过33℃,都应给予高温津贴。企业的高温津贴可按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职工福利费的规定计算扣除。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另外,高温津贴只能用现金支付,各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省人社厅表示,对涉及高温津贴支付等投诉举报案件,劳动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处置,一旦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行为,将依法责令其改正。

“除了企业意识薄弱,农民工由于获取信息途径少,对高温补贴政策不了解,同时缺乏切实可行的维权渠道,也是造成高温补贴难以落实的原因。”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坦言,除了劳动部门,工会、建设、安监等部门也应主动作为,深入企业督促送清凉,“多部门联手打出组合拳,才能让政策更好落地”。

(栏目主持:杨颖)

  •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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