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拼车”还是“黑车”,该如何界定

www.fjsen.com 2013-08-08 08:33  冯川叶 许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建:暂不出台类似规定

关于“合乘”,福州市针对出租车也曾试水类似的规定。2011年7月,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出台规定,允许“出租车合乘”。但该规定却在实际操作中被一些“的哥”滥用,许多乘客遭遇“被合乘”。2012年11月,福州市政府出台新修订的《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叫停了“合乘”。

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福州市区(不包括八县)机动车保有量54万辆,微型小型轿车约35万辆。而从福州市运管处公布的数据来看,福州每万人才拥有20辆出租车。那么对于私家车合乘,福建是否也会考虑借鉴北京的做法呢?省运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福建暂无出台此类规定的准备,所有未具备资质的车辆载客,都是非法营运。

专家:先尝试长期固定拼车

福建师范大学行政管理学院张玲枣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拼车上下班在一些大城市的上班族中已经悄然兴起,但大多数都是自发的,只是口头协定。他认为,如果政府能够介入引导,并规范协议内容,那么“拼客”和车主的权益都更有保障。对于网友们担忧的“私家车合乘”会让黑车有漏洞可钻,他建议,不妨先尝试长期固定拼车。例如车主和一两位固定乘客签订拼车协议,内容可以包括线路、时间、费用等等内容。这样在相关部门执法中,就可以根据协议和乘客来判断是否是“黑车”。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的许水清律师提醒,私家车没有旅客意外伤害险,一旦出事故乘坐者将得不到相应赔偿。他建议为了保障“拼客”的权益,合乘的书面协议要明确乘坐的车辆要投保险、要年检、要保养,以及明确万一出了事故的责任承担问题。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