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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工作量大收入低 期待医疗责任险

www.fjsen.com 2013-08-16 09:1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全面推广困难不少,需要政府主导并予以财政支持

福清试行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像是一颗扔进湖水的石子,荡起的微澜开始向四周扩散。

记者从福州市卫生局获悉,目前,该市各县(市)、区已陆续出台乡村医生投保医疗责任险的相关制度,今年内将陆续落实到位,该项工作的核心,即是借鉴、推广“福清经验”。

不过在推广过程中,一些难点、疑点也浮出水面。福州市卫生局农社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主要有“两难”。

第一难,保险赔付的界定问题。早期许多乡村医生具备全科医生资质,如今随着越来越多年轻的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加入村医队伍,村医也出现了专业化和类别化的趋向。“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如果你是一个内科医生,遇到并非内科类别的疾病,出了医疗事故,保险公司是不愿赔偿的。”该负责人说。

第二难,保险赔付的金额问题。在农村,医疗事故的鉴定与赔偿标准长期缺失,患者家属常常要求调解赔偿,不愿走医学鉴定和法院起诉的渠道,这导致保险公司在赔付时金额常打折扣,患者和村医的权益无法得到最大化维护。

在中国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责险部总经理李传红看来,全面推广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风险。“首先,卫生部门若将所有的村级卫生所纳保,容易造成投保质量不一;其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乡村医生由于收入减少而日趋流失,保险公司要面临投保客户的递减风险;再次,乡村医生多为全科医生,专业技能不精,出诊又较多,风险系数不容忽视。”

实现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险的全面覆盖,究竟该如何破局?

采访中,业内专家表示,推广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关键在政府。政府必须建立财政支持型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统保,减轻乡村医生参保的经济负担;要完善医疗事故的鉴定与赔偿标准,建议由各级卫生部门牵头,研究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医疗责任事故鉴定、赔偿标准,建立合理认定医疗事故、妥善解决医疗纠纷的规范化程序,为保险公司的保险赔付提供依据。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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