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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老电梯服务小区361户居民 部门:可协商解决

www.fjsen.com 2013-08-22 23:00  颜财斌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市质量监督局开具的电梯停止使用的告示

物业表示:物业费不够电梯维修金

“小区每月仅向居民收取每平方米仅0.4元的物业费,可10号楼和11号楼物业费上交率仍不足80%,所收取的物业费已经无力维护电梯的正常运行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黄先生说起电梯问题显得很无奈。他告诉记者,物业公司每年都需要支付大量的维修费用对电梯进行维护,仅2012年物业就花费了8万余元对小区电梯进行维修维护。此外,电梯每月近万元的公共电费也一直由物业公司垫付。如今,更换电梯需要一笔巨大的金额数资,物业也无力支付该费用。“小区业主也可以考虑出面向台江区房地产管理局磋商,利用公共维护资金进行电梯的维护”。

就此问题,台江区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科工作人员严先生表示,公共维修资金需要通过业委会或社区向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申请,具体方案还需要进一步确认。而台江区下渡街道物业科主任林水官也表示,街道方面也已接到居民的投诉和反映,业主可以推举代表前来办公室共同协商解决办法,街道机关也将尽力促进双方沟通,配合问题圆满解决。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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