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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首个楼宇经济公共服务标准 将于11月起实施

www.fjsen.com 2013-08-23 07:22  邱也栩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邱也栩 通讯员 王彬彬) 日前,由福州鼓楼区政府、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制定的国内首个《楼宇经济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发布,并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楼宇经济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围绕公共服务的主题,从机构设置、服务人员、服务对象、服务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有以下几个特色:一是对各项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配合机构和服务人员进行界定,明确分工与合作方式,并对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提出具体要求。二是为使各项服务之间的衔接更清晰,标准中明确了“各项服务衔接要求”,附有衔接图,让各项服务环节的衔接更加顺畅。三是重点突出了楼宇经济信息服务、招商服务、代办服务、在地服务等相关服务要求,对各项服务主体、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等都进行了规范,还对整个服务流程进行了优化。四是体现“三化”融合。该标准将信息化、网格化、标准化进行有机融合,如在信息服务方面要求建立楼宇经济信息服务平台,规定平台发布内容及平台动态管理;对实施网格化管理地区提出明确的信息收集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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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快报讯(记者黄怡通讯员王彬彬)老商业大厦停车难问题由来已久,这个老大难问题今年有望开始得到缓解。日前,由福州市鼓楼区政府、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制定的福建省地方标准《楼宇经济公共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范》,政府部门可成立楼宇经济公共服务机构,协助商务楼宇业主和物业公司做好商务楼宇停车场及停车位的划定。

入驻和迁出将建档避免被骗

该《规范》参与起草人士解释,楼宇经济是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新兴的特色城市经济形态,但目前缺乏相关管理标准,政府各部门间未能“无缝对接”,楼宇信息的空白、管理的缺失,给一些不法商人可乘之机,让一些商业楼宇的业主、入驻企业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遭受损失。

而此次出台的《规范》就重点突出了楼宇经济信息服务、招商服务、代办服务等相关服务要求,并对各项服务主体、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流程等都进行了规范。

档案将被建立,包括商务楼宇业主情况、商务楼宇企业入驻和迁出情况,以及入驻企业相关信息。

10层以上可代办营业执照等

那么哪些对象可以享受楼宇经济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呢?《规范》解释,楼高10层及以上或楼宇面积3000m2及以上的商务楼宇、商住楼宇的商用楼层、在建商务楼宇,以及注册资金达50万元及以上的入驻企业都是其服务对象,楼宇经济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服务、招商服务、代办服务等。

如收集整理存量楼宇信息,定期发布;为招商机构提供符合特定招商需求的商务楼宇信息;为有需求的入驻企业提供各项手续的代办服务,如企业注册过程中的各种手续,如名称核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手续等;并主动走访入驻企业,协助解决企业入驻过程中和入驻后所产生的问题等。

服务机构还可协助商务楼宇开展周边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周边环境;协助商务楼宇业主和物业公司做好商务楼宇停车场及停车位的划定,协调建立临时停车场,缓解商务楼宇停车难问题;结合入驻企业需求,可为入驻企业提供招工、员工培训等方面的帮助。

《规范》还制定了楼宇经济工作服务机构考核评价标准,辖区商务楼宇入驻率<60%则考核为零。

  • 责任编辑:黄丽红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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