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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重申:禁用行政手段强行撤并学校

www.fjsen.com 2013-09-07 09:35  李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薇)省教育厅昨日发文重申,严禁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也不得通过减少教育教学资源投入等形式,人为造成学校消亡。

省教育厅强调,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或教学点的,县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对于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学校或教学点撤并后上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以及撤并后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

通知指出,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确保平稳过渡,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撤并方案要由地方政府逐级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批。

  • 责任编辑:邓宇虹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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