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产经财经 > 正文

省直五四北限价房申请条件公布 单身男性需满40岁

www.fjsen.com 2013-09-09 21:25  王楠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9日讯(本网见习记者 王楠)记者今日从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日前,省机关管理局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省直单位五四北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五四北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目前正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即将具备预售条件。

五四北限价房位于晋安区新店镇象峰村,毗邻福州地铁1号线起点站象峰站。销售对象为含离退休的在榕省直单位或中央驻榕单位干部职工,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福州市五城区城镇居民户籍;申请人及配偶均未曾购买政策性住房,且在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或虽已购买政策性住房和拥有私有住房,但住房建筑面积之和低于申请人职务(职称)级别所对应的购房面积控制标准下限;至申购截止日期时申请人若为单身的,男的应当年满40周岁、女的应当年满35周岁。

符合条件且有购房意愿的申请人可登陆省机关管理局门户网站首页(www.fjjghq.gov.cn)“住房保障”栏目下载《购买省直单位五四北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后报所在单位审核,同时依照《申请表》填表须知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通知指出,五四北限价房销售价格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开发建设企业合理利润的基础上,参考周边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70%至80%的比例核定。具体销售价格以经省物价局核定后公布的为准。

另外,通知中规定,五四北限价房申购截止日期为10月18日,即省机关管理局受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的截止日期为10月18日。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