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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老年人和幼儿将享免费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www.fjsen.com 2013-09-11 22:01  冯川叶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11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11日,省卫生厅转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服务规范明确,中医药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每次服务的记录信息将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即医务人员按照服务记录表中规定的33项问题采集老年人健康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然后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根据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家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性,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0%以上的目标。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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