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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游法》引发业界强烈反响 旅游市场面临大洗牌

www.fjsen.com 2013-09-16 09:01  闵凌欣 陈旻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游客:疑虑不少

“我经常和朋友出境,玩倒在其次,主要是为了扫货……旅游法禁止购物,我们不高兴!”这条微博在网上获得了不少人的附议。

福州市直机关的王晓晨就是个典型的“扫货族”。每逢香港、巴黎、首尔……这些“购物天堂”的折扣季,她总要纠集一班姐妹,大包小包地往回扛。她很不解:“人在旅途,吃、住、行、游、购、娱本来就缺一不可,如果一刀切不让购物,那怎么行?”

退休以后,厦门湖里区的刘大妈和老伴每年都要出去旅游一两趟,“实惠”是他们选团的标准。“以往的团费比较合理,虽说有些团购物点安排得多,但我们老人不一定非得买。”最近噌噌上涨的团费让刘大妈今年秋季的出行计划搁浅,她希望旅行社能够根据不同的消费需求,设计出不同档次的产品,让“银发游”群体有更多选择。

“越来越多的游客开始追求个性,有自己的想法和偏好,我们本来就在慢慢扩大自由行、半自由行等新型旅游产品的比例,这次《旅游法》的实施起了催化作用,新型旅游或将成为未来旅游的发展趋势。”多位业界受访者表达了这一观点。

资深“驴友”张新却对此抱有疑虑。去年“十一”,他陪外地的朋友自驾游去武夷山,遇到了一连串麻烦事:先是没地方停车,几个人只好步行数公里进景区;接着,在“大人看脑袋、小孩看屁股”的拥堵中,一步一挪,总算游完了几个主要景点;最后,怎么也买不到竹排的票,“没坐上竹排,等于没来武夷山,我觉得挺对不住朋友的。”张新说。他后来了解到,日载客量8000人的武夷山景区,“十一”期间每天涌进3万名游客,几乎所有的餐馆、旅社和门票都被旅游团预订一空,哪有散客的份。

“这几年,自由行的游客投诉率有所上升,归根结底是许多景区一到旺季,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跟不上。”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科科长李健说。

市场:面临大调整

“《旅游法》明确规定,通过低价招徕、强迫购物等不恰当的途径获取利益的经营行为属于非法,从各个环节明确了旅游市场的行业规则和行为规范。”省旅游局市场开发处处长肖长培说,这意味着今后的经营行为和经营模式都要按照新法进行调整,市场将面临一次“大洗牌”。

“过去,不少旅行社已经形成了对低价招徕、强迫购物消费经营模式的依赖,旅游市场70%以上的份额被低价占据。很多游客不但没发觉‘零负团费’背后的陷阱,还认为捡了大便宜。许多大旅行社推出‘零负团费’,更多的是不得已而为之。”杨永鹏说。

建发国旅出境产品计调中心总监许晓峰告诉记者,正常团队报价由三部分构成:一是交通、游览、餐饮和住宿等预订费用成本;二是财务管理、人工和广告等经营成本;三是扣除成本后的合理利润。“零负团费”的报价,旅行社不仅没有利润还要倒贴,当然只能依靠“带客购物”和“自费加点”等手段获得高额回扣,来“弥补”团费缺口。但这样做的后果,是旅行社不再关注服务质量,而是一门心思地“从游客手里抠钱”,许多纠纷由此而来。《旅游法》出台后,“零负团费”现象有望终结,对大社来说是绝对利好。

经营着小旅行社的林泽则大呼《旅游法》对中小旅行社是“刀刀致命”,“低团费的行程不太可能持续了,我们会流失一部分客人,利润空间也小了。”但她也不甘心就此放弃,“我们希望有操作性强、人性化的配套法规,让我们有学习、改变的空间。”

“以前,游客怕被宰,怕受气,我们从业者也怕误解,怕纠纷。”省客家土楼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沈锦松说,《旅游法》在促进景区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对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方面也有所突破,他期待新法能在旅游者和从业者的责权之间建立一种健康的平衡。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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