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社会民生 > 正文

福州两名男子与妻子吵架 醉酒后驾车被逮

www.fjsen.com 2013-09-22 19:5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22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 通讯员 象园综)21日深夜,福州晋安区象园派出所民警查获了两名醉驾男子,巧的是,他们均是因与妻子发生争执,醉驾上路。今日警方的检测报告显示,两人均为醉酒后驾驶,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21日晚10时许,福州象园派出所民警在远洋路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10时30分许,警方拦下一辆轿车,驾车男子王某承认自己饮酒后驾车。

据王某介绍,21日傍晚他和妻子发生争吵,他一怒之下驾车出门,恰好朋友叫他一起吃饭,王某由于心情烦闷席间喝了许多酒,在返家途中被民警逮个正着。

仅过了半小时,警方又查获一名饮酒后驾车的男子,这名沈姓男子一下车便不停扇自己的嘴巴自责道:“这下惹大麻烦了,我要是受到处罚公司贷款就泡汤了。”

民警了解后得知,原来沈某是福州一家企业的老总,平时出入有专职司机驾车接送。21日晚上吃饭时,沈某和妻子发生争执,沈某一气之下想出门透透气,可又不愿等司机。见他拿了车钥匙,妻子急忙提醒:“你喝了酒,不能开车。”可是沈某却和妻子怄气,根本听不进去,没想到车子刚出小区前行了数百米,就被民警拦下。

今日检测报告显示,王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6毫克,沈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0毫克,两人均为醉酒后驾驶,他们不但驾驶证将被吊销、5年内不得申领,还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 责任编辑:徐家傲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